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号
现批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41-2008,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10、3.1.16、3.2.8、6.1.4、7.3.12(4)、8.1.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