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颁布实施新版《项目竣工资料归档规定》
发布时间:2017-02-16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新迪建筑 浏览数:240

 

 

公司颁布实施新版《项目竣工资料归档规定》

 

    为加强公司各项目监理部资料管理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公司归档资料收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管理的规范性,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正式颁布实施新版《项目竣工资料归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对项目竣工资料交公司归档、交档案馆归档、交建设单位归档三种归档类型做了详细规定,其中交档案馆归档资料按档案馆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归档,并取得“档案移交记录”(原件)交予公司;交建设单位归档资料则按双方商定内容进行归档,办理档案接收证明并交予公司;交公司归档资料则分为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两部分,其中文字资料按《规定》中附件二《项目竣工资料移交目录清单》顺序将资料进行分卷分册,影像资料按附件三《声像档案目录》及附件四《重要节点拍摄工作指南》整理电子影像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竣工归档资料送交公司行政部办理相关归档手续。

为有效实施新版《项目竣工资料归档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程序,提高新迪员工业务知识水平,公司将对《规定》进行宣贯学习,请各项目部尽快到公司领取《规定》学习了解。

    本规定发布后,公司原《监理规划》示范文本中资料分卷情况应作相应调整。

    对于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请及时向公司反馈以进一步完善规定。

上一篇 返回到菜单 下一篇
顶部 联系我们0871-65380481 扫二维码 人才招聘 新迪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