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电线电缆导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8 发布人: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来源: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浏览数:128

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文件

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

云建质监 [ 2016 ] 4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电线电缆导管

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省各地正大规模开展城市改造提升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地下管线工程的施工质量,现就加强施工现场电线电缆导管的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执行电缆入地工程的设计,选用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电线电缆导管。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材料。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标准的要求。

三、施工现场应对进场使用的电线电缆导管组织验收。由施工单位报验,监理单位认可。符合下列规定要求的电线电缆导管才能在工程中使用:

(一)导管的规格、型号及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导管有制造厂标、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二)导管外观质量要求:钢导管应无压扁、内壁应光滑,导管镀层或防腐层覆盖应完整、表面无锈斑;塑料导管及配件无碎裂,竖向变形在允许范围内;混凝土类导管表面应光滑,无明显缺角掉边及破损情况。

(三)应按批抽样检测导管的管径、壁厚、均匀度及力学性能指标,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同厂家、同批次、同型号、同规格的,每批至少应抽取1个样本。

(四)对塑料导管及配件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四、优先推广使用取得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认证的新材料、新产品。绿色建筑产品应经进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各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在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中,加强对工地现场使用的电线电缆导管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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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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